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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關于征集2021-2023年寧波市農機購置補貼調整建議的通知
各區縣(市)農機機構: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精準化、規范化水平,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現就征集2021-2023年補貼產品范圍、分類分檔與補貼額等調整建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一)補貼產品范圍。根據2021-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綜合考慮本地區實際需求和產業發展導向,填報《2021-2023年寧波市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品目征求意見表》(附件1)。
(二)機具分類分檔。統籌考慮檔次內主流產品、主體結構和主要功能等,對分檔參數、檔次劃分等提出調整建議及理由,其中分檔參數應在現有推廣鑒定大綱(認證規則)范圍內選取。
(三)補貼額。充分考慮市場及農戶購機需求,有效防范補貼風險,提出補貼額調整建議及理由。對分類分檔提出重新劃分意見的,需一并提出劃分后機具檔次對應的建議補貼額(含平均銷售價格、測算比例等)。補貼機具分類分檔和補貼額統一填報《2021-2023年寧波市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品目分類分檔和補貼額建議表》(附件2)。
(四)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機具。圍繞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機具以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在補貼范圍內選擇不超過10個品目的產品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其補貼額測算比例最高可提高至35(附件3)。
(五)農機專項鑒定產品。在2021-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外,選取技術創新特征明顯、能夠彌補農業機械化發展短板且已發布專項鑒定大綱的機具納入補貼范圍,可參考浙江省已發布專項鑒定大綱目錄(附件4)。
(六)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在2021-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選取有助于大宗農產品穩產保供、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提高全程全面薄弱環節和丘陵山區農機化水平且無法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補貼資質的機具品目,可直接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取得補貼資質(附件6)。
(七)2021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需求。為做好2021年第二批中央補貼資金下達工作,請結合本地區實際,充分考慮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所需機具,精準測算2021年補貼資金需求,并填寫《2021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需求調查表》(附件7),各區縣(市)匯總后填寫《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需求匯總表》(附件8)。
二、有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調整建議征集工作,廣泛征求生產主體、科研單位、產業部門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提出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建議,按要求填報表格并撰寫簡要填報說明。
請各區縣(市)于4月30日前將匯總后的建議表和調查表(附件1、2、3、4、6、7、8)及填報說明通過浙政釘發送電子版。
聯系人:張麗夢,電話:0574-89385516。
附件:1.2021-2023年寧波市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品目征求意見表
2.2021-2023年寧波市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品目分類分檔和補貼額建議表
3.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建議表
4.擬參與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試點建議表
5.浙江省已發布專項鑒定大綱目錄
6.補貼機具資質直接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建議表
7.區縣(市)2021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需求調查表
8.區縣(市)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需求匯總表
寧波市農機畜牧中心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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